齐鲁医院获评“山东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优秀单位”

发布时间:2025-03-03 浏览量:

【本站讯】近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法治建设第三轮评估工作,齐鲁医院位列省级优秀等次复核第一名。这是继前两轮评估后,我院第三次荣获“山东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优秀单位”称号。

本次评估分为省、市两级进行,各市在对市级以下医疗机构评估的基础上,择优推荐52个单位参加省级复核。同时,35个省级医疗机构按要求开展了自评。经复核评估,齐鲁医院位列省级优秀等次复核第一名。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法治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依法治院实施方案,并定期研究、总结依法治院工作成效。医院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依法治院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内容合法、公开、公正,并得到有效执行。医院依法治院工作机制健全,制度完善,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在纠纷处理、法治教育、科学决策、合同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法治建设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今后,医院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患者权益,为医院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作者:丰明阳 来源:法规处 责编:李小诗 审核: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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